段考注意事項:詳見本校考試規則
一、攜帶應考工具,如「學生證」做准考證,「2B鉛筆」畫記答案卡等。非應試品包含書籍、計算紙等不可使用。
二、數學、國文及英文手寫答案須以原子筆作答。鉛筆作答會扣10分。
三、應試中手機、智慧手環、智慧手錶不可拿出來,違者扣10分。電子錶或手機需關靜音,若於考場響者扣5分。
四、作弊含協助同學一律以作弊論處,「0分」計並依校規小過處分。
五、考前未先請假者(含當天遲到)不能補考,成績0分計。
六、請假返校須立即補考,成績按實得分數計。請假三天以上不補考以擴分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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